【党史天天学·院史时时知】第十一期
时间:2021-04-13 浏览量:2075次
【党史天天学·院史时时知】
——中共三大对党章进行了哪些修正?
党的三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依据党的自身状况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二大党章进行了若干修改,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
新党员入党由原来的“须有党员一人介绍”改为“须有正式入党半年以上之党员二人之介绍”。
首次规定了新党员有候补期的制度,并根据候补党员不同的社会职业,规定了不同的候补期。劳动者的候补期为3个月,非劳动者的候补期为6个月,但这个规定“地方委员会得酌量情形伸缩之”。
首次规定党员可以“自请出党”,即自愿退党。这是三大党章唯一新增的条文。同时党章对这一条作了相应规定:“须经过区之决定,收回其党证及其他重要文件,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严守本党一切秘密,如违时,由区执行委员会采用适当手段对待之”。
新增规定的核心要义是严格党员的入党手续。为什么在三大的时候,党特别意识到入党手续的问题?
直接原因就是在国共合作的方针下,党的肌体容易受到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党员容易被国民党所同化。这就需要共产党员有更为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仰,排除其他思想的干扰。更深层次上,中国当时产业工人的人数很少,在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情下,党要尽快发展和壮大自己的组织,必须广泛吸收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分子入党,这就不可避免地将农民意识、小资产阶级思想甚至剥削阶级思想带进党内。为此,党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对党员的要求,严格入党手续,审查和防止投机分子及不合格者的入党。
学习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