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知识

特殊病种申报告知

时间:2015-05-21       浏览量:104002次

文件依据

自贡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自劳社发【2005】21号)

申请特殊病种种类

1、肺心病;

2、冠心病;

3、原发性高血压;

4、风心病;

5、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6、心脏换瓣术后、心脏起搏器手术后;

7、肾移植、骨髓移植术后的抗排斥药物治疗;

8、糖尿病;

9、甲亢;

10、帕金森氏综合症;

11、系统性红斑狼疮;

12、慢性肾功能衰竭;

13、慢性前列腺增生症;

14、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

15、肝硬化;

16、再生障碍性贫血;

17、急慢性白细胞血液病;

18、精神病(精神分裂症、重型抑郁症、器质性精神病、难治性强迫症);

19、结核病。

申报材料

1、本人特殊病种申报申请(有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1张;

3、身份证复印件1张;

4、特殊病种确认表和档案袋;

5、近期半年至一年特殊病种及相关病史资料、检查报告、诊断资料等1份(提供原件,自留复印件,将不提供查阅服务)。

办理流程

1、4月、10月份申报特殊病种资料,

2、5月、11月份通知体检,

3、6月、12月份公示特殊病种审批结果,并办理特殊病种持有证(需带医疗保险证、卡和一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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