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服务市场调研函
时间:2020-09-04 浏览量:2188次
致各位供应商:
我院因工作需要,拟对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进行市场调研,现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0年9月8日前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62169745@qq.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13-5100900。
附: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函(模板见法律咨询服务 附件1 报名函.doc)
2.授权书(模板见附件2 授权委托书.doc)
3.服务报价单(格式自拟)
4.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信息等资质证明材料。
5.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