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临床各科: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2〕170号)要求,将在全国遴选一批疗效显著、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以下简称“流派工作室”),组织实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请有以上学术思想的按要求申报。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doc
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