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或许觉得档案“藏在柜子里,与我无关”,但它其实
是你职业发展的“隐形指挥棒”——
(一)晋升评审“硬通货”:职称申报、岗位竞聘的核心依据,缺关键材料直接影响结果;
(二)待遇核算“基准线”:工龄、工资档位、绩效奖金的计算基准,决定收入水平;
(三)退休办理“必备证”:社保部门审核退休年龄、养老金的唯一依据,档案不全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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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别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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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历类材料 |
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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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和思想类材料 |
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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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鉴定类材料 |
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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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 |
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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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 |
主要有政治历史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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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类材料 |
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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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类材料 |
主要有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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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 |
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记录,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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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 |
主要有工资待遇审批、参加社会保险,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遴选、选调、调任、职级晋升,职务、职级套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出国(境)审批,当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群团组织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等会议代表(委员)及相关职务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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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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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工作调动介绍信,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等材料。 |
医院档案的管理遵循严格的流程,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A:首先联系人事科查询缺失材料的名称和时间,然后根据要求补充。例如,缺少学历证明,可到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认证报告》;缺少劳动合同,可与人事科协商补签。
A:不可以。根据《档案法》规定,人事档案属于机密文件,个人不得私自查阅、涂改或抽取档案材料。如需了解档案内容,可向人事科申请,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A:非常严重!档案丢失可能导致无法办理退休、职称评审、社保转移等手续。如果发现档案丢失,需立即联系人事科,通过学校、原单位等途径补办材料,过程可能较为繁琐。
(一)主动关注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入职时确认档案已顺利转入医院,职称评审、岗位变动后,可向人事科询问相关材料是否已归档。
(二)妥善保管个人证件复印件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重要证件,建议留存复印件,以备档案材料缺失时补办使用。
(三)离职时务必办理正规调档手续
离职时不要忽视档案转移,务必要求新单位开具《调档函》,通过人事科正规渠道转递档案,避免档案“失踪”。
供稿:人事科 舒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