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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中医医院环保综合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7 来源: 浏览量:629

项目名称

自贡市中医医院环保综合服务

采购人

自贡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

自贡市自流井区龙汇南街1000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08135100900

13388338257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参加调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所供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函(模板见附件一附件1 报名函.doc

2.授权书(模板见附件二附件2 授权委托书.doc

3.拟向采购人说明的行业强规、技术能力及参数要求、资质要求、市场一般价格情况(格式自拟)附件3 报价函(格式自拟).doc

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等,涉及货物内容的还应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5.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目录,资料的规范性作为比选的依据之一。

(三)其他要求:

 1、按国家要求,进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①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收集评价所需资料及报表;②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进行环境信用评价资料的填报工作并提交生态环境局审核;③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进行环境信用评价资料的修改及补充填报工作。

2、完成医院落实排污许可证后续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①编制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②监测报告的数据上传(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执行);

③填报排污许可证的季度执行报告及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

④完成全年的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工作;

⑤填报企业大气排放清单数据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⑥填报企业环境统计报表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3.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所有院区污水、废气、噪音等按国家要求进行检测并提供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自贡市中医医院总务科。

3.报名截止日期:20241221700

4.报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龙汇南街1000号二号楼405办公室

5.本项目市场调研接受电子报名,报名邮箱1502422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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