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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6 来源: 浏览量:135

  一、采购项目:自贡市中医医院(卧龙湖、马冲口、汇东院区)“快优”排队分诊及信息发布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服务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拟定本次采购服务的方式:单一来源

  二、拟定供应商:成都融和实业有限公司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自贡市中医医院马冲口、汇东院区从2016年陆续上线“快优”排队分诊及信息发布系统,卧龙湖院区从2021年开始上线并一直运行至今,由原开发商提供系统运维服务,迄今系统运行稳定良好,服务质量满意。

  2.快优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授权成都融和实业有限公司为自贡市中医医院排队分诊及信息发布系统项目的唯一经销商,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3.本次采购内容为“ 自贡市中医医院(卧龙湖、马冲口、汇东院区)排队分诊及信息发布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依托医院现有由快优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排队分诊及信息发布系统 ,原厂商拥有其知识产权及软件源代码 ,其核心架构、底层数据库设计、关键业务逻辑及接口协议均为快优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专有技术,同时与医院现有硬件环境和各业务系统完全兼容,换供应商无法掌握核心代码和设计逻辑的情况下,存在巨大的数据安全和系统不稳定风险。

  4.在医院系统故障或新增需求的情况下 ,其他供应商一是不能及时解决问题 ,二是增加医院较多沟通成本和协调成本 ,三是影响医院业务开展给广大患者带来不便 ,降低医院患者满意度,易给医院带来声誉和经济的损失。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综上所述,由于软件配套服务的需要,本次采购来源渠道单一、专业性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两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建议本项目由原开发商成都融和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6.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审核邮箱851642111@qq.com,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13-51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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