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为规范选聘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自贡市中医医院(自贡市第二人民医院)
2.2 建设地点: 自贡市高新区卧龙大道南侧
2.3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新建急诊救治中心、应急检验检测中心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2.4 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0 年 9 月
2.5 项目总投资:21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21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作要求。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1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至3个)房屋建筑 类似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于2020年6 月 29日至2020年 7 月 2 日 10 时 00 分(申请截止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 自贡市中医医院马冲口院区3号楼312 办公室免费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 自贡市中医医院3号楼2会议室 。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标准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最高得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自贡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自贡市中医医院
地 址:自贡市大安区马冲口街59号
联系人:白彩玲
电 话:13684329026
附件:关于自贡市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doc
自贡市中医医院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