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院研究决定,我院马冲口院本部1号楼楼顶户外招牌及汇东分院楼顶院徽吸塑字进行重新招标制作。投标者应具有以下条件:1.能提供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身份证等复印件。2. 须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经营范围具有广告、标识标牌制作业务,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法人企业。请有意者携带相关资料到院办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 17:00。联系人:江颖艺,联系电话:5101800、1355891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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