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格式4)或者2019年任意时间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承诺书原件(格式5)或者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规定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2019年任意时间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15-2019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5-2019年度(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响应函原件;
(5)承诺函原件。
(6)供应商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二类仅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
(8)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时提供)。
(9)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不提供,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时提供)。
(10)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13)须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两部分。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性响应文件一式一份,报价响应文件一式一份;注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不齐全者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项目内容概述:
(一)项目概述
我院因工作需要,需采购双工位综合治疗台,确保病人需求。
(二)项目内容
1.明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元) |
1 | 耳鼻喉综合检查台-双工位 | 1 | 65000 |
2、技术参数要求
耳鼻喉综合检查台-双工位参数要求:
3、正压泵:2.5kg/cm2超静音效果,且快速工作; |
四、商务要求:
1、设备到货: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5日内调试安装完毕;
2、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90%,设备正常使用1年后付款10%;
3、报价费用包括人工、包装、运费、税收等完成此项工作的所有费用;
4、售后服务及要求:存有备用机,产品免费保修期≥24个月。
五、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供应商必须满足第一、二、三项资质技术商务要求(可正偏离)的前提下,获得报价资格,按供应商的有效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现场抽签决定其排名顺序。
六、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本章节没有列出对响应文件中其它内容格式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写拟定,格式不限。